為貫徹落實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慈善事業促進辦法,6月10日至7月16日,光澤縣慈善總會在光澤縣新華都超市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福建省慈善事業促進辦法》主題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
活動期間,光澤縣慈善總會工作人員通過現場講解、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讓群眾了解《慈善法》《福建省慈善事業促進辦法》的重要意義、慈善組織扶困濟貧的社會救助職能,以及申報慈善救助的程序和方法,引導群眾積極參與慈善活動,傳遞社會關愛,為身處困境的人們點燃希望的火把。
據了解,《福建省慈善事業促進辦法》是福建省首部慈善領域的省級地方性政府規章,是落實中央決策部署、貫徹《慈善法》的重要舉措。其頒布實施為今后一段時期福建省慈善事業發展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治保障,標志著福建省慈善事業站在了新的起點,進入了新的發展階段,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志愿者為現場群眾發放宣傳資料
此次主題宣傳活動累計發放宣傳資料6000余份,有力促進了光澤群眾對《慈善法》《福建省慈善事業促進辦法》的了解,在全社會營造了“傳播正能量,有我必先行”的慈善氛圍。